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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商专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
联系人:范桂萍 女士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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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513-808896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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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商标注册 |
英、德、法、意大利、西班牙等欧盟国家*近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25个国家适用的商标体制。欧盟商标保护期为十年,可续展,每次续展保护期为十年。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,其它如《巴黎公约》、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》(wipo)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商标注册,经核准后可以在各成员国内受到保护。
1、欧盟商标注册基础
无基础注册要求,国内任何希望在指定国家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。
2、欧盟商标注册的特点
欧盟商标注册的优点:
1)、注册商标在欧盟成员国保持整体效力:
a、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件欧盟商标申请即可在欧盟员25 个国家得到对该商标的保护;
b、欧盟商标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被视为在所有欧盟成员国的使用;
c、欧盟商标的转让、变更或续展将在整个欧盟成员国范围内发生效力;
2)、欧盟商标注册费用较低
同体商标申请注册费用比逐一国家注册的费用便宜的多,另外,欧盟商标续展的费用也低得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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